信網11月24日訊 近日,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因在貸款及銀行承兌匯票等業務管理中存在不審慎行為,被四川金融監管局處以240萬元罰款。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平安銀行成都分行在相關貸款、銀行承兌匯票等業務管理不審慎。四川金融監管局對平安銀行成都分行處以240萬元罰款,同時對相關責任人王華、鄒佳、袁麗娟和高潔分別給予警告,并累計罰款26萬元,共計266萬元處罰金額。
企查查平臺信息顯示,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成立于2002年7月,2025年11月8日,該行負責人進行了變更,從王劍飛變更為張新強。(信網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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