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1月24日訊 近日,伊春兆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在網絡平臺銷售白樺樹汁時違規使用“有機”字樣,違反廣告法相關規定,被黑龍江省伊春市的大箐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處以罰款1080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伊春兆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網絡平臺運營的“白樺小鎮官方旗艦店”中,銷售白樺樹汁商品時,在詳情頁面標注了“有機”二字,這一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相關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大箐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伊春兆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罰款人民幣1080元的行政處罰。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8月,伊春兆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違反了《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產品、產品最小銷售包裝及其標簽上標注含有‘有機’、‘ORGANIC’等字樣且可能誤導公眾認為該產品為有機產品的文字表述和圖案:(一)未獲得有機產品認證的...”的規定,構成未獲得有機產品認證,生產銷售標注有機認證字樣的食品的違法行為,被大箐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5000元。
企查查平臺信息顯示,伊春兆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初,法定代表人袁俊凱,企業位于黑龍江省伊春市大箐山縣。該公司擁有多項自主研發的專利技術,包括短梗五加飲料制備方法、樺樹汁滅菌裝置等專業設備。據媒體報道,在2025年成都春糖會上,伊春兆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白樺小鎮”項目,憑借新上市的樺語系列收獲破億訂單。(信網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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