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1月21日訊 近日,山西財經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因存在違規出借資金的行為,被山西省民政廳處以警告處罰。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山西財經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存在違規出借資金的情況。具體違法行為細節并未詳細披露。據了解,基金會作為公益性組織,其資金管理直接關系到社會公益事業的健康發展,違規出借資金可能導致資金流向不明,損害捐贈人權益,甚至影響公益項目的正常開展。山西省民政廳對山西財經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處以警告處罰。
公開信息顯示,山西財經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成立于2013年5月23日,業務范圍包括支持財大建設與發展,支持教學、科學研究,資助困難學生完成學業,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信網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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