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1月18日訊 近日,河南省胸科醫院因未按規定實施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制度,被鄭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處以警告并罰款1.5萬元。
根據處罰決定書,河南省胸科醫院被查實存在未按規定實施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制度的問題。提供具體時間、地點及詳細證據并未公示。據了解,該違規行為涉及醫療服務中的管理環節,直接關系到患者就醫安全和治療效果。依據《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一項的規定,鄭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對河南省胸科醫院處以警告,并罰款1.5萬元。
公開信息顯示,河南省胸科醫院是一家省屬三級甲等醫院。據醫院官網介紹,河南省胸科醫院始建于1978年,1995年更名為“河南省胸科醫院”,2021年納入鄭州大學直屬附屬醫院系列。目前,醫院除本部外,有南院區和西院區兩個院區。另外,醫院開設有4個保健室和4個醫務室,承擔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協及省直機關干部職工和轄區居民的醫療保健任務。(信網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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