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1月14日訊 近日,上海倍通企業信用征信有限公司因多項違規行為被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市分行處以警告并罰款6.6萬元,同時時任負責人溫某也被罰款1650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上海倍通企業信用征信有限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存在以下違規行為:提供有關產品和服務時未按要求履行報告義務;未向社會公開采集的信用信息類別事項;未向社會公開信用報告的基本格式內容事項;任命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時未及時變更備案。針對上海倍通公司的違規行為,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市分行作出處罰決定,除給予警告外,還處以罰款人民幣6.6萬元。同時,時任負責人溫某因對公司未履行報告義務、未公開信用信息類別及報告格式等行為負有責任,被處以罰款人民幣1650元。
企查查平臺信息顯示,上海倍通企業信用征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法定代表人為黃旭江。該公司主營企業征信及認證審核服務,主要提供商業征信報告、監控報告、合規報告、深度調查報告以及資質審核等。公司大股東是倍通數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5%)。公司官網顯示,該公司合作客戶包含國內金融保險機構、互聯網top企業及國內外500強企業。(信網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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