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0月28日訊 近日,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因多項違法行為被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分行處以630萬元罰款,同時8名相關責任人分別受到警告或罰款處罰。
根據處罰決定書,工商銀行深圳市分行在經營過程中存在多項違法行為,包括違反賬戶管理規定、違反清算管理規定、違反反假貨幣業務管理規定、違反信用信息采集及相關管理規定、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以及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
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分行對工商銀行深圳市分行作出警告并處罰款630萬元的決定。同時,8名相關責任人因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責任,分別受到警告或罰款處罰,罰款金額從1.5萬元至12.75萬元不等,總額超30萬元。其中,時任工商銀行深圳市分行銀行卡業務部副總經理馮某軍因涉及多項違規被罰款12.75萬元,處罰力度最大。(信網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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