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0月28日訊 近日,上海滬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在普洛斯桃浦智慧冷鏈產業園一期項目中未按規定檢驗建筑材料或相關試塊,被上海市普陀區建設和管理委員會處以10萬元罰款。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在普洛斯桃浦智慧冷鏈產業園一期項目中,上海滬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施工過程中,未對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或者未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取樣檢測,違反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的規定。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五條,上海市普陀區建設和管理委員會對上海滬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公開資料顯示,普洛斯桃浦智慧冷鏈產業園項目位于上海市桃浦鎮西北物流園區金達路175號,目前該項目一期工程已投入運營。
企查查顯示,上海滬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8日,法定代表人為邢洪忠。該公司專注于工業及現代倉儲領域,提供建筑施工總承包、鋼結構專業承包、幕墻專業承包及智能制造全產業鏈服務。(信網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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