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信號新聞12月12日訊 “沖著‘青島專業律師’咨詢網貸協商,對接的卻是非律師身份的‘債務主管’,這不是掛羊頭賣狗肉嗎?”近日,青島市民索先生向信號新聞(0532-80889431)反映,他通過短視頻廣告聯系湖南江海洋律師事務所尋求債務逾期協商服務,卻遭遇宣傳與實際不符的虛假營銷,后續更發現包括身份證在內的隱私泄露、收費套路等多重問題。
11月19日,被網貸纏身的索先生刷到湖南江海洋律師事務所發布的短視頻廣告,評論區官方賬號明確標注“青島專業律師免費解答,滿意后再委托,點擊下方咨詢”。抱著“本地律師更靠譜”的想法,索先生留下手機號后,收到的微信添加請求卻顯示“債務主管-譚主管”。“你怎么是債務主管?不是律師嗎?”面對索先生的質疑,譚主管回應稱:“我是律所的譚顧問,債務案件只是協商,用不上律師,律所分民事、刑事、債務等部門”。廣告宣傳的“青島律師”與實際對接的“債務主管”嚴重錯位,讓索先生首次對該律所的專業性產生質疑。
索先生本想先考察譚主管的專業能力,卻發現對方為證明業務“靠譜”,頻繁發送其他客戶的敏感信息:標注“周某某”“韓某某”的債務協商聊天記錄、欠款金額截圖,甚至包含未打碼的身份證信息及微信頭像、昵稱,這些本應嚴格保密的隱私信息,被當成“成功案例”隨意轉發。“今天他把別人的信息當廣告發我,明天我的信息可能也會被泄露。”索先生無奈在社交平臺發文,呼吁相關當事人關注自身隱私安全。
更讓索先生不滿的是收費套路,處理20萬債務需收取總欠款4%的委托費(共8000元),需先交4000元“定金材料費”,承諾“協商不成退定金”。但索先生認為,“協商成敗”的界定權完全在律所手中,客戶難以舉證維權。有網友直言,這與“包生男孩先交定金”的營銷套路如出一轍。此外,雙方溝通過程中,為說服索先生接受4%的收費,譚主管多次強調“律所債務逾期協商的委托費用是全國統一標準”。但信號新聞向長沙市律師協會核實后確認,我國未針對債務協商類法律服務制定全國統一收費標準,律協沒有收到過官方層面的相關指導性文件,此類費用一般由委托人與律所自主協商確定。
信號新聞注意到,在短視頻平臺,湖南江海洋律師事務所的熱門服務內,的確包含“逾期咨詢”一對一服務,下方明確標注有“專業律師解答”字樣。信號新聞以咨詢者身份留下了個人微信號,明確表示希望尋求律師幫助,但隨后添加微信的卻是“債務顧問-劉顧問”。
用戶向專業律所咨詢逾期問題,目的是得到專業律師的建議,為何律所會將非律師身份的“債務顧問”推給客戶?針對上述情況,信號新聞采訪了湖南江海洋律師事務所,工作人員表示,逾期咨詢確實是一對一服務,不存在虛假宣傳,工作流程就是直接對接債務顧問,而非律師,能否接受看用戶個人。關于譚主管在推廣過程中的相關做法,一陳姓負責人表示,律所要求客戶信息截圖必須打碼,后續將回查譚姓主管的行為,核實后會予以糾正。(谷正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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