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0月17日訊 9月30日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青島供電公司,10月9日-10日青島市醫療保障局上線《行風在線》與市民交流,經過五個工作日的辦理給出了熱點問題的具體答復。(信網記者)
熱點答復
問:小區目前轉供電,電費也貴,能否改成一戶一表?
答:對于供配電設施由物業或產權單位運營,未交供電公司運營的,應按照規定整體改造移交。如要整體移交,需滿足以下條件:1.轉供電范圍內全部商鋪(廠房)產權人和用電管理人同意改造移交。2.相關供配電設施產權獨立、清晰、無糾紛,應運行穩定,無隱患缺陷,符合相關國家、行業、地方標準,如不滿足,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改造,經供電公司驗收合格并完成資產轉資后,由供電公司實現“一戶一表”管理。
(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青島供電公司)
問:想安裝充電樁,需要什么手續?
答:居民自建充電設施新裝增容業務,所需資料為:
1. 申請人身份證明原件:車位產權人/車位租賃人身份證。(替代材料:戶口本/軍人證/護照/公安機關戶籍證明等)。
2. 車位產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車位產權證。(替代材料:農村自有院落或城市別墅:(1)購車發票/協議(2)停車位現場照片)。
3. 停車位平面圖(替代材料:現場環境照片)。
4. 物業出具的申請安裝充電樁的登記證明材料,并加蓋公章(無物業管理小區無需提供此項材料。)
5. 電動汽車擁有證明:機動車行駛證(替代材料:購車發票/購車合同/購車意向書/車輛登記證明/車輛完稅證明等)。
(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青島供電公司)
問:充電樁單獨有電表,是否也實行階梯電價?
答:根據《關于進一步完善居民電動汽車充電樁分時電價政策的通知》(魯發改價格〔2023〕594號),在居民家庭住宅以及居民住宅小區、農村社區等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設置的,由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直接抄表和收費到戶的電動汽車充電樁,由居民用戶自愿選擇,執行居民電動汽車充電樁分時電價,而非階梯電價。
(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青島供電公司)
問:居民生活用電峰谷電如何執行?
答:根據山東省物價局文件,自2019年7月1日起我省進一步完善居民峰谷分時電價政策,鼓勵居民用戶根據自身用電情況,自愿選擇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實施范圍為“一戶一表”用戶。
(1)時段劃分:
正常月份:峰段8:00時至22:00時,谷段22:00時至次日8:00時;
采暖期月份:峰段8:00時至20:00時,谷段20:00時至次日8:00時,采暖季是指每年11月至次年3月。
(2)電價標準:
在現行階梯電價標準上,峰段每千瓦時加價0.03元,谷段每千瓦時降價0.17元。其中采暖期谷段電價降低0.17元調整至0.2元。
(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青島供電公司)
問:為什么居民醫保在門診不能享受報銷?
答:居民醫保門診統籌實行定點簽約管理,參保居民應選擇一家基層定點機構(含一級醫院)進行簽約,在簽約機構發生的門診醫療費可按規定報銷。參保居民在非基層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不享受門診統籌保障待遇。如有疑問可撥打咨詢電話85770358。
(青島市醫療保障局)
問:青島大學附屬醫院住院,起付線是1000元,不是800元嗎?
答:自2020年1月1日起,青島大學附屬醫院等6家三級甲等綜合醫院的起付標準為1000元,其他三級、二級、一級醫院(含社區定點醫療機構)起付標準分別為800元、500元、200元。自2025年1月1日起,參保職工在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統一調整為800元。
(青島市醫療保障局)
問:醫保報銷額度每年是多少?額度用完了可以提升額度或者借用額度嗎?
答:目前青島市在職職工門診統籌報銷限額為6000元,住院及門診慢特病限額20萬元,大病保險限額60萬元,報銷待遇與參保身份掛鉤,限額不可借用。
(青島市醫療保障局)
問:異地醫保,在北京掛號費為什么不能報銷?
答:異地就醫是按照就醫地目錄、根據參保地政策進行報銷,目前異地直接聯網報銷包括普通門診、門診慢特病、住院三類結算類型,如果此項目在就醫地醫保目錄范圍內,且醫院選擇了上述三種之一的結算方式,是可以直接結算的。但是如果該項目不在就醫地目錄范圍內或非上述三種結算方式,就不能聯網直接結算報銷。
(青島市醫療保障局)
問:門診掛號費也能報銷嗎?
答:根據山東省醫保局《關于規范整合器官移植等5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魯醫保發〔2025〕16號)有關規定,青島市自2025年8月1日起調整了公立醫院的門診診查費收費標準,為了減輕參保人員的就醫負擔,同時將西醫和中醫的普通門診診查費納入了醫保統籌支付范圍。其中,三級、二級、一級醫院的西醫門診按照普通門診診查8元/次、6元/次、5元/次納入醫保統籌支付范圍,三級、二級、一級醫院的中醫門診按照普通中醫辨證論治12元/次、10元/次、8元/次納入醫保統籌支付范圍,然后再按照青島市門診統籌或門診慢特病的醫保報銷政策規定進行報銷。副主任醫師(加收)、主任醫師(加收)暫不納入醫保報銷。
(青島市醫療保障局)
問:家人去世,醫??ㄓ囝~如何提???
答:參保人員死亡辦理“終止參保”后,可通過以下三種途徑辦理個人賬戶金余額一次性支付手續:
1. 參保單位(或管理單位)或代辦人攜帶相關材料前往醫保經辦機構窗口申請辦理。
2. 登錄青島市醫療保障局官網“網辦大廳→個人辦事→個人登陸→進入個人網廳→醫保個賬—個賬一次性支付”菜單辦理。
3. 關注“青島醫療保障”微信公眾號,點擊“掌辦大廳→掌上辦·我的醫保→登陸→醫保個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取”辦理。
(青島市醫療保障局)
[來源:信網 編輯:陸云琦]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