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AI主播要“亮證” 虛擬營銷須標注
“雙11”電商購物促銷活動即將到來,記者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為規范我市直播電商經營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市監管部門依據《電子商務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向直播電商經營活動做出提示。
依規開展促銷活動,明示規則條件。直播電商應遵守《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等規定,凡有附加條件或期限的,如預付定金、優惠券、滿減、秒殺、限時折扣、贈品等,應當以顯著方式事前明確公示規則、條件與期限,不得設置復雜且隱藏的消費限制條件。
真實準確披露信息,亮明經營主體。在直播活動中,應以清晰、持續的方式展示商品或服務的實際經營主體、售后服務等關鍵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鏈接標識。使用人工智能、虛擬形象等技術進行直播營銷的,應在直播間畫面顯著位置持續標注使用深度合成技術、由AI技術生成等提示,不得通過技術手段虛假標注或隱匿虛擬身份屬性。
明碼標價透明營銷,禁止價格欺詐。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規范降價、打折、返券、贈送等優惠行為,不得利用“虛構原價、謊稱降價或即將漲價、不履行價格承諾”等手段欺騙、誤導消費者。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進行價格比較的,應標明被比較價格的詳細信息,被比較價格應當真實準確。
強化商品質量管理,嚴控來源品質。建立并嚴格執行進貨查驗、索證索票、不合格商品退市等管控制度,不得銷售或宣傳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生產、交易的商品與服務。堅決杜絕假冒偽劣和“三無”產品。獎品、贈品、換購商品均須符合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嚴守食品安全底線,規范外賣直播。從事食品直播經營,應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不得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過期食品、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等。直播推廣外賣食品的,要規范食品加工行為,確保線上線下同質同標,外賣配送應使用“食安封簽”,保障外賣送餐食品安全。
規范廣告宣傳行為,堅持誠實信用。從事直播帶貨活動,不得對商品或服務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禁止通過刷單、刷評、刷流量等方式,虛構交易、關注度、點贊數據。直播內容構成商業廣告的,須確保內容真實、合法。禁用絕對化用語,不違規代言。
尊重保護知識產權,審核商品來源。對所推銷商品的合法來源、知識產權授權狀況進行必要審核。未經授權,不得在直播中擅自使用他人注冊商標、專利、著作權作品、肖像、姓名、聲音、企業名稱等,杜絕各類侵權行為。
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暢通維權渠道。嚴格執行網絡購物七日無理由退貨制度,不得設置定金不退、預售商品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增加限退條件等不公平格式合同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建立消費爭議快速處理機制,對消費者的合理訴求不得推諉拖延,主動協商解決網絡消費糾紛。
壓實平臺主體責任,共建共治生態。直播電商平臺經營者應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強化對平臺內經營者主體資質核驗登記,利用技術手段加強商品信息監測、交易行為監控。建立完善消費者權益保障、知識產權保護等機制,對消費者反映集中的問題及時介入處理,積極協助監管部門開展工作。
(青島晚報/觀海新聞/掌上青島記者 陳小川)
[來源:青島晚報 編輯:王熠冉]大家愛看